广元成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
也是全省唯一的低碳城市试点市



美丽的南河畔,白鹭嬉戏柳林间 实习记者 涂媛媛 摄

    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唐彪)昨(29)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26日下发正式文件,批准我市为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广元也是全省唯一一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之前,我市已先后荣获“低碳中国贡献城市”、“低碳发展突出贡献城市”、“低碳生态先进城市”和“杰出绿色生态城市”称号。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市委、市政府立足资源优势,在西部地区率先提出“科学重建、低碳发展”,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将8月27日设立为广元低碳日,以“三创促三化”为主要路径,有序推进低碳广元建设,低碳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低碳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民用天然气用户25.3万户,完成“五小”行业煤改气4278户,100%出租车、96%的公交车完成油改气。生态系统固碳年能力达1244万吨,低碳产业占工业比重40%以上,清洁能源使用占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的23.36%,“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5%以上,完成了“上海世博绿色出行”、“广州亚运会绿色出行”低碳交通卡等5个碳交易项目,申报和已受理碳交易项目总额达1.8亿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低碳城市试点市的要求,我市今后将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开展低碳试点的根本要求,以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原则,进一步编制完善低碳发展规划,建立以低碳、绿色、环保、循环为特征的低碳产业体系,不断优化以清洁生产生活为特征的能源体系,强化低碳发展保障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格局。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低碳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以成功申报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市为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把“低碳广元、绿色家园”作为城市建设长远目标,努力探索后发地区低碳发展模式,构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