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 8月20日,市政府印发《广元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中要求各职能部门采集相关数据,将市场信用分类,实行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级监管。据悉,根据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市经营者、服务管理机构的合同信用、质量信用等综合信用状况,将市场信用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
《方案》对市级各有关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分工,要求各职能部门采集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市经营者、服务管理机构的合同信用、质量信用等综合信用状况,将市场信用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同时指导当事人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根据信用情况分类实施管理活动,引导金融、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当事人在投资、采购等商业活动中查询、利用信用信息,降低交易风险。
《方案》明确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标准,A类市场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连续三年以上为A级,市场内没有发生过重大或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场内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90%以上。如果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C级,近一年内有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违法行为记录,市场有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投诉举报率高,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70%;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不规范程度高,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60%以下,就会被认定为D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