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三服务”效能公开承诺

    一、着力塑造一流的工作作风。实行委领导、责任科室包片联系企业、重点项目、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事宜,一次性告知所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并予以指导帮助。
    二、着力打造一流的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对监管企业紧急、重要的请示,在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一般性请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复杂而困难的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报批资产处置,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对涉及民生的供水、公交等方面的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着力创建一流的工作业绩。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78亿元,实现利润1.02亿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加快推进凤凰山棚户区改造、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管网改扩建、市城区第二水源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公交枢纽及站台和公共客运中心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的工程进度,确保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早受益。
    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咨询电话:0839-327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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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