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汪江婷 记者 涂媛媛)2月15日,我市在市本级应用技术研发资金中设立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资金,来广创业、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大学生最高可获得10万元无偿资助。

    2月15日,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广元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定,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对象为2009年及以后毕业未满5年的在广元创业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户籍在广元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以本人和团队名义在广元市内通过自主开办生产服务项目、创办及参与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我市将重点资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具有一定成熟性和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项目,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项目资助标准分为5万元、10万元两个等级,主要用于经营成本、研发成本等实施项目的相关费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发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