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 今年我省首次在全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评选活动,经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各市(州)政府初选后书面推荐,18个县(市、区)入围终选。近日,入围名单在省政府和省法制信息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我市苍溪县入围。
  据了解,此次示范县(市、区)的评选标准包括落实《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成效显著;依法行政工作有创新、特点鲜明,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等。

  经初选,安岳县人民政府、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长宁县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大竹县人民政府、广汉市人民政府、合江县人民政府、会理县人民政府、南江县人民政府、彭山县人民政府、蓬溪县人民政府、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荣县人民政府、石棉县人民政府、三台县人民政府、武胜县人民政府、仪陇县人民政府、资中县人民政府等18个县(市、区)入围终选。

  目前,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对入围的18个县(市、区)进行实地核查。在11月7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入围名单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