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张厚美 记者 蒲芸茜)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今年第三季度环境质量较去年同期相对稳定。

    其中,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季均值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污染物日均值达标率均为100%,优良天数比例为100%;酸雨频率大幅降低,酸雨污染明显减轻;嘉陵江等三条主要河流水质相对稳定,均达到规定水域环境功能要求;城北水厂等三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西湾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噪声超标率大幅降低,而夜间噪声超标率有所提高。

    据悉,由于第三季度降水量和降水频次较上年同期均有明显降低,导致空气中污染物浓度略有升高。与上年同期相比,我市环境空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略有升高,空气质量一级天数54天,较上年同期减少2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