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离婚后,因房屋拆迁问题发生矛盾,后演变到前夫刘华(化名)在公共场合以极端的方式逼前妻严霞(化名)妥协。2月11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刘华因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前妻独自办拆迁

  前夫提油桶“讨说法”

  家住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的刘华与前妻严霞离婚后,因房屋拆迁问题长期协商未果,双方互不退让,最终发生矛盾。2010年4月8日上午,刘华得知前妻严霞背着自己到五里店拆迁还房现场办公室办理拆迁事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于是,他立即携带一桶汽油,赶往拆迁还房现场办公室。

  还未到办公室,刘华就气急败坏地边跑边吼:“严霞,你不要欺人太甚了!”听到刘华的吼叫,正在排队等待的严霞立即转身,冲上前与刘华理论:“这房子本来就有我的一半!你在这里闹什么?”“我们都离婚了,你还想分我的房子?”

  两人就在拆迁还房现场办公室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前夫气不过

  浇汽油要和前妻同归于尽

  听到办公室外的争吵声后,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李某冲出门去,想看看是怎么回事。他刚踏出办公室的门,就看见刘华将一桶不明液体直接浇在严霞和自己的身上,然后刘华一手提着油桶,一手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大声吼道:“严霞,你要是敢分我的房子,我就和你同归于尽!”不知身上是何种液体的严霞,顿时吓得目瞪口呆。

  “好臭哦!好像是汽油!”“一点火就完了!”周围的群众议论纷纷,群众见此事不对,便立即报了警。

 

  “兄弟,有事好好说,莫激动!”李某上前阻拦道。“不要靠近我!再靠近我……我就点了!”刘华手举打火机,冲着李某大吼。见刘华非常激动,李某便一边劝说一边缓慢靠近刘华。“你把自己点燃了,房子不就分不到了吗?”当李某说了这样一句话之后,刘华愣了一下,随即瘫坐在了地上,此时,李某伺机夺过刘华手中的打火机。

  随后赶到现场的民警将刘华制服。

  此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华明知汽油是易燃物品,故意在公共场所倾倒汽油,使不特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处于危险之中,虽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但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予刑罚处罚。鉴于被告人刘华当庭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处刘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对其作案用的装汽油的油桶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