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市城区老城、东坝、上西、南河等区域全天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如今“禁鸣令”出台已3年,可市区刺耳的喇叭声仍然不断。对此作为管理部门的公安交警近期开展了“我为城市交通管理献一策”征集活动。期间,众多司机致电认为市区禁鸣的方向是正确的,虽经多方努力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需加大力度禁鸣。他们希望管理部门在严管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的同时,也要加大对“迫使”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的马路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查纠力度。

  司机心中的困惑

  公交车司机青林讲述了他昨天上午的遭遇。当时他在老城转盘路口等红灯,在他车的前面还停着一辆面包车等红灯。绿灯亮起后,前面的面包车却不知什么原因“按兵不动”,直到绿灯变红灯第二次翻绿灯以及在随后众多车辆催促的喇叭声中才缓慢驶离,致使公交车上的乘客抱怨连连。

  “昨日上午的经历也就是浪费几分钟时间,我能够忍住不按喇叭,但有时候为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我不得不鸣号提醒交通违法车辆和人,这种鸣号是不是也要被公安交警处罚呢?”青林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事实上,与公交车司机青林有一样困惑的司机市区还真的不少。

  特殊的几种情况

  在公安交警支队开展的“我为城市交通管理献计献策”征集活动中,笔者收集到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认为可能需要鸣号的几种特殊情况:遇到行人乱穿马路或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抢道,机动车晚上还可闪灯提醒,白天闪灯根本没有效果,只有鸣号才能起到提醒作用;雨天骑车人穿着雨衣,头部被雨衣遮挡,他们只能看到正前方,机动车从非机动车后面或旁边开来时如果能鸣号提醒,可以提醒非机动车不要突然转向或变道;在一些道路的观察死角,比如没有红绿灯的丁字路口,鸣号可以起到提醒作用,防止两车在不明情况下发生碰撞;车辆在绿灯时以正常车速过路口,发现前方突然窜出行人或非机动车企图闯红灯,此时鸣号可以提醒其不要违反交通法规,并防止机动车刹车不及引发撞人或追尾事故; 很多驾驶人抱怨:道路上行人、骑车人的文明素质没有养成,却给机动车驾驶人套上“紧箍咒”,是不是搞错了先后顺序。

  严处恶意鸣号者

  为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司机按喇叭提醒别人,这种情况是否要受到公安交警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配套法规和《广元市公安局关于禁止机动车违法鸣喇叭的通告》,对于必要的提示性鸣号,公安交警将视实际情况教育纠正。

  为此,公安交警部门解释,处罚的对象主要针对恶意按喇叭的司机。如果不小心按到喇叭或者发生紧急状况按喇叭,则按照具体情况处理。对此公安交警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出行过程中要自律,文明驾车行路,减少个人行为对城市交通的人为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