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09年底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甘肃省武威市自来水公司女职工特大诈骗案已经正式宣判,被告人支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据介绍,现年36岁的被告人支英系武威市自来水公司职工。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支英为购买彩票,以帮朋友做生意入股“融资”可以获取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先后以“借款”名义,骗取23人现金171.02万元。其间,经受害人追讨,支英除向受害人王某某等5人还款19.5万元和向王某某等16人支付利息9.179万元外,其余款项均被其购买彩票予以挥霍。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支英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宣判后,犯罪嫌疑人支英不服,提出申诉。2009年12月31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最终认定,被告人支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他人的信任,大肆骗取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决被告人支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