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将出台停车新政”后续

  广元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广元市市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开始实施。

  据统计,广元现有机动车辆29万辆,其中市城区汽车约3.7万辆,市城区汽车当前日停车需求泊位约3.7万余个,城区实际具备停车功能的路外停车位约2万个、路内停车泊位0.8万个,市城区日停车泊位不足量达0.9万个,停车规划和建设严重不足。

  《办法》明确定义了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并对相应的停车场管理作了具体说明。规定经营性或有偿使用的停车场要根据停车区域、停车场类型、停车类型、停车方式等实际情况,施行差别计时、计次收费价格和单次、累进收费方式。

  《办法》鼓励、支持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公共停车场,相应部门会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办事手续,机动车停车管理将施行登记备案制度,机动车停车场开放或者投入使用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公共停车场在建成后,除重大事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筹使用外,不得私自歇业、停业或改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