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在南京市珠江路咸亨酒店,北京市原崇文区卫生局副局长林钢一行消费时,因费用问题发生冲突。店方称林副局长酒后动粗,手持水果盘砸到收银员头上,并用脚踹到店长胸口。副局长回应称结账发生推搡,但否认打人(7月10日《新京报》)。

    此事已经一波三折,而真相尚未明晰。不过,我除了关注这场消费纠纷,更觉得背后还有一个“副产品”,这就是,是否存在公费旅游。林副局长一行此次到南京是干什么的呢?据林副局长自己说,我们之前是去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学习卫生管理经验,想去了解学习动物卫生监管模式,然后到了杭州,又到了南京,都是去学习。而据我分析,所谓“学习”云云,恐怕只是一面打起的旗号,因为新闻中已泄露点点疑云。

    疑点之一,学习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经验,怎么“恰巧”集中在上海、杭州、南京这三个相邻的热线旅游城市?情况很可能有两种:一种是,因为要到这三个城市学习工作经验,顺便也到这些城市玩玩;另一种是,因为想到这几个城市转转,于是就顺便到那里跟同行交流交流,并成为借口。现实中,这后一种情况甚至更普遍。

    疑点之二,林副局长率领的这个学习考察团,居然有导游随同。对此,林副局长解释说,由于正值世博期间,上海当地的住宿和往返票务十分紧张,经过请示后,由北京一家旅游公司代为操办住宿、交通问题。这话我不信。实际上,往返票务并不那么紧张,我不信崇文区的副局长都买不到火车票或飞机票;就是住宿问题,既然到上海,提前请上海市的同行帮助安排,应该也不难,却由北京的旅行社派一个导游全程跟踪服务,真是花人民的钱不心疼。

    疑点之三,到南京吃饭时,8个人的考察团居然有3个导游,这太奇怪了。除了北京随同的一个导游之外,还有南京的导游,另一个导游又是谁?难道是杭州导游跟来了?这么多导游,真的只负责落实票务和住宿,不“导”向旅游景点?

    林副局长率领的这个学习考察团与公款旅游是什么关系,谁是主,谁是次,谁是真,谁是假,需要一个真相。我们不相信林副局长自证清白,而应该由纪检监察部门公布此次学习考察的全部日程安排和全部费用支出。同时有一点必须说的,即使这是一次绝对的工作考察,运用旅行社运作也是不妥当的,是乱花纳税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