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日)上午9时05分,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在重庆歌乐山上某刑场被执行死刑。

今天上午6时25分起,本报(中国青年报)记者独家采访文强,并随后跟随囚车,见证了文强生命的最后4小时。

中国青年报获悉的可靠消息称:文强系执行注射死刑,执行完毕后火化。今天中午,重庆市公安局纪委给全市民警发来短信:文强作古,教训沉痛;前车之鉴,令人深思。叹息、遗憾,警世……!!!”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今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