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林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人民币523万元、美金4万元。近日,双流县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林朗表示认罪服法,写下了1000多字悔过书。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林朗利用担任万源市委书记、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在介绍、协调修建工程和合作事宜,核发选址意见书及房地产开

    发许可证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523万元、美金4万元。2009年8月,根据达州市长何健提名,免去了林朗的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职务。

    2005年,林朗出任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在担任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期间,在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交往中,没有经得起人情考验,也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收受了开发商以拜年、看望等名义送来的钱物。

    2009年8月,林朗最终被金钱击倒。

    近日,林朗写下1000多字的忏悔书,称自己主动如实地交代了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并积极退赃;现愿意认罪服法,希望改过自新。“人这一生要走很多路,但紧要处仅有几步。我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路。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

    目前,林朗一案正由双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