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宁夏有史以来贩卖运输毒品数量最大的毒犯苏克生、陈少良、苏永固注射执行死刑。

  经查,3人贩卖毒品逾14千克。2008年10月,吴忠中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3人死刑。宣判后,3人提起上诉。2009年9月,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0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苏克生等3人的死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