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广组宣)4月1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组部近期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三个干部选任工作监督试行办法。市委书记罗强在会上强调,要提高执行干部工作法规政策的自觉性,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严肃处理干部选任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同时,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中央组织部配套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在认真组织学习三个试行办法内容的基础上,市委书记罗强强调,三个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罗强要求,市委常委会要带头学习、模范遵守、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和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尤其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三个试行办法,切实增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自觉性,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当好党委参谋助手,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三是要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职责,完善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举报查处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构建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编辑:汪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