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教授举报长江学者造假续:遭索赔27万

    “西安交大六教授联合举报长江学者造假事件”报道追踪

     本报持续关注的西安交大六教授联合举报长江学者造假被告上法庭事件出现逆转,记者今天上午从案件受理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获悉,两位原告同时提出了撤消对举报人的诉讼并已得到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此前的两次庭审中,原告西安交大束鹏程、李连生教授均提出名誉权被严重侵害,请求法院判令三位被告陈永江、郁永章、杨绍侃(西安交大举报学术造假的六位老教授其中三位)立即停止侵害,并在多家等媒体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提出共计27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赔偿要求。

    负责审理此案的碑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健今天上午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经过法院调解,11月2日原告束鹏程、李连生分别以“鉴于有关党政领导及校友多方劝解并建议采用其他方式解决矛盾等客观原因”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当日,法院根据申请下发了(2009)碑民二初字第798、799号两份民事裁定书,准许两位原告撤回起诉。

    王健透露,“法庭在受理案件后,曾赴西安交大调查取证,校方表示,究竟是否两位原告涉嫌造假很难做出明晰判定。”

    记者同时获悉,西安交通大学日前调整了该校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中心负责人职务,被指“造假”的教授束鹏程“不再担任”该中心主任一职,李连生教授也于此前被免去该中心副主任职务。

    记者通过西安交大党委宣传部确认,该中心主任一职已由校长助理席光教授接任,公示期已经结束。当地媒体此前就两位被指“造假”的教授去职一事,采访了西安交大党委组织部部长陈天宁。报道显示:“陈天宁称,他个人认为‘席光接替束鹏程出任国家工程中心主任在程序上属于正常换届’。但当被问及束鹏程、李连生同时去职是否与二人被指‘学术不端’有关时,陈天宁没有回应。”

    记者今天多次联系两位被举报教授,束鹏程教授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李连生教授的电话已转至秘书台。记者随后发出表明身份的短信,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被告上法庭的举报人之一、西安交大退休教师陈永江得知对方撤诉的消息后表示,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还将继续向教育部、中国科协等相关部门举报。

    “我们这一代人心目中,大学是多么神圣的字眼呀!”81岁的陈永江说,几位老人逐步感觉到学术腐败是源头上的腐败,必须把在源头上放毒的人抓起来,保持源头和摇篮的纯净。(记者雷宇 孙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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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校长杨卫15日在教育部举行的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通报了处理“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的最新情况:原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被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所在的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理茂被解聘;现任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任期届满,不再续聘。

   杨卫表示,论文造假事件揭示了学校在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管理方面的诸多不足,给浙江大学的声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浙江大学已向所有研究生导师发出了“五不准”通告:即不准代通讯作者投稿,不准擅入通讯作者的期刊账户和电邮,不准设立公共投稿账户,不准代签版权转让页,不准泄露投稿联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