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无锡十一月九日电:(孙权 朱纯 沈小峰)记者今天获悉,无锡市南长法院近日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小车班驾驶员罗某摹仿7个领导的签字,连续3年进行虚假资金报销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财产5万元。

  据了解,罗某曾在江苏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小车班担任驾驶员。 2006年至2009年5月期间,罗某利用其为公司办公室采购部分招待用品等职务便利,摹仿该公司财务主管、办公室主任等7人的签字,私刻报销专用章,伪造了公司财务报销凭证91份,进行了虚假费用报销,共侵吞公司资金45万余元。

  今年5月的一天,当罗某再次伪造公司报销凭证到公司财务部门报销时被公司有关部门发现其中猫腻,其犯罪事实遂败露无遗。

  “部分单位需对财务审查严格把关,杜绝不法分子的造假可能。”办案法官提醒,短短一两年敛财数十万元的案件屡见不鲜与企业的管理不严、审核力度不够有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