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任小昌) “特殊党费”援建项目建设是否坚持了“五不”原则,我市将采取内部监督检查和外部监督检查两种方式监督检查。这是昨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的。

     为加强我市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保障“特殊党费”援建项目建设科学、规范、安全、顺利地实施,日前我市制定和实施了《“特殊党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援助农房恢复重建资金的检查,对援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主要看援建项目建设是否坚持了“五不”原则,即不得更改“特殊党费”资金使用方向,不得扩大或缩减“特殊党费”援建对象范围,不得提高或减少“特殊党费”补助标准,不得抵扣国家已有的援建政策,不得增加乡村债务。

    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内部监督检查和外部监督检查两种方式。内部监督检查是指组织监督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对“特殊党费”的使用管理及援建项目及时审核和跟踪监督检查,外部监督检查是指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电话和邮箱,对“特殊党费”使用管理及援建项目监督管理。市委组织部还公布了“12371”为监督举报热线电话、gytsdfzzyk@163.com为监督举报邮箱。对违反“五不”原则规定者,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