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方   杨洪江) 自8月15日全市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以来,“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便成为餐桌上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两个月后,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发动整治“酒后驾驶”新攻势。

    10月1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会议,提出将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延续至年底。对此,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继续保持严管态势不松劲,进一步深化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的,一律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