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重庆警方出动300余名警力,在沙区歌乐山某酒店现场抓获该传销组织在重庆的两个团伙,以及受他们邀请从全国各地赶来的传销骨干共409人。
 

  你知道中国的传销队伍有多大规模吗?

  “仅异地邀约的传销就有上千万人参与,还不包括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传销。”在北京南五环外的办公室,李旭这样回答。

  李旭现在的身份是“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时光倒流5年,李旭的身份是传销组织中的小头头,网下发展了30余人,天天做着发大财的美梦。

  他自己也没想到,从33岁起,自己的名字会跟“传销”这个词紧紧连系在一起。

  “从一个歧途到另一个歧途”

  在亲友眼中,从2004年以来,李旭总是误入歧途———做传销是走入歧途,好不容易醒悟过来,却又走上了反传销的道路,又是一个歧途。

  李旭是四川阆中人,1993年到辽宁鞍山打工,1995年自己经营豆腐作坊,开始创业。1998年,李旭在鞍山买地盖了房,一家人才安定下来。

  用李旭的话说,经营豆腐作坊很辛苦,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几年之后生意越来越不好做,总想着去南方寻找发展机会。

  2004年,小舅子的一个电话让李旭动了心。电话中,他被告知,在江苏徐州做水电活很挣钱,一定要去考察考察。

  2004年4月18日,李旭登上了南下徐州的火车。这一天,我国铁路第五次大提速,19趟“Z”字头直通列车从这天起登上我国铁路运输的舞台。

  “生活真会开玩笑,整个社会加速前进的时候,我却在开倒车。”提及往事,李旭这样说。

  原本不修边幅的小舅子西装革履地出现在李旭面前,与小舅子同住的朋友更是热情地欢迎李旭的到来。这些朋友不仅为李旭递上挤好牙膏的牙刷,而且双手端着洗脸水让李旭洗漱,让李旭受宠若惊。

  紧接下来的,是上课。李旭马上明白,这是传销。他觉得好笑,这些人疯了,怎么可能坐在那里就赚钱。

  尽管觉得被骗了,但看到大伙儿这么热情,李旭还是决定多留几天。这个时候的李旭,还是很坚定地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加入传销的队伍。

  然而,接下来几天的疯狂洗脑让李旭彻底晕了。在到达徐州的第七天,李旭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要了1万多元,正式成为一家公司的一名“老板”。

  “传销培训,是封闭你的信息、重复谎言的过程。它能抓住人性的贪婪、想走捷径的弱点,有诱人的一面,还加入了成功学,放大你的信心,让你觉得不可能的事情都是可能的。再加上成功人士的现身说法,一般人很难不信。”李旭这样解释被成功洗脑的原因。

  在投入传销这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后,李旭乐此不疲,很快就发展了30多个下线。这其中,包括自己的两个姐姐。

  不仅如此,李旭还毫不惧怕。当派出所来查抄课堂的时候,他从容地指挥大家把板凳抢回来,还大闹派出所。母亲电话中骂他骗人、伤天害理,他则回应,自己是在做直销,还向母亲描绘美好的将来:洋房会有的,轿车会有的。

  然而,2005年9月9日,当李旭在网上看到《直销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之后,他终于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既不崇高,也不伟大,而且违法。

  脱离传销组织后,李旭一度连家门都不敢出。“做传销的一年多,不仅害了自己,害了家庭,还害了很多陌生人。”他一直想做些什么,可以弥补一下自己的过失。

  2006年3月,李旭买了电脑、装了宽带、建立了反传销的博客,试图通过自己的现身说法让更多的人别再上当受骗。

  2006年上半年,李旭在鞍山一边做着小生意,一边通过网络反传销。到了下半年,由于做了反传销网站的版主,时间精力越来越不够用,李旭干脆放下了生意专心反传销上。

  这样的举动让家人难以接受———母亲和妻子原本期望,李旭脱离了传销后能回到正常生活中,赚钱养家,好好过日子。没想到,李旭反倒把大量时间用在了反传销。

  “经常,吃饭时接到求助者的电话,一说就是半个多小时。家人都吃完饭了,还得等着我洗碗。越来越多的电话费、上网费也让家人无法接受。“李旭说。有一次,凌晨一两点钟,李旭还在QQ上与求助者聊天,母亲拿着棍子冲过来要砸电脑。

  到了2007年,李旭的反传销工作更进一步,开始外出劝说、解救传销受害者。

  “很多人对我们有误解,认为我们是之前受过传销的害,现在是报复。其实不是。”李旭说,传销人员家人的感受非常痛苦,自己能体会到那种感情的折磨。

  在2006、2007年两年,为了反传销,李旭个人就投入了两三万元。2008年,因为不能忍受李旭的反传销工作,妻子与李旭离婚。

  现在看着朋友、邻居买房买车,李旭也有自惭形秽的感觉。在北京,李旭从来不跟自己的同学联系,因为没有勇气见他们。

  李旭承认,自己目前的生活并不正常,满脑子都是反传销,根本没有精力照顾家人。他也担心,这会影响自己14岁儿子的学业和未来。

  经费是“协会”的难题

  2009年1月10日,李旭牵头成立了“中国反传销协会”。在此之前,民间的反传销一直存在,但力量分散。

  “从2007年我就开始寻求联合,自己做这件事,力量太单薄了。“李旭说,协会的前身曾设在河南新乡,搬到北京后才走上正轨。

  在北京南五环外的一个老式居民楼中,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8台电脑,两部电话,两个上下床,一个双人床,两套沙发,这些就是“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全部家当。

  经费一直是困扰协会的难题。尽管从2008年社会上开始有一些零星的捐款,但对于维持这个机构的运转仍是捉襟见肘。当租下这套房子时,协会连租金都付不起,几个工作人员每人出资1000元才解决了问题,尽管房租才1300元/月。

  “我们现在专职工作人员有十二三个,协会只提供食宿,办公室同时也是宿舍和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工资。“李旭说。

  除去捐款,求助者提供差旅费,是这个协会的另外一个经费来源。如果有人向中国反传销协会发出求助,需要协会工作人员到外地进行劝说、解救工作,需要先向协会指定的账号汇入相应的钱款。

  “很多求助者家里也很困难,我们也不想要差旅费,但我们实在没有更多的钱。”李旭说,求助者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提供宾馆的住宿,条件不好的提供小旅馆的住宿,这些都能接受。但为了节省体力,一般要求坐火车卧铺。

  李旭向记者解释,这么做实出无奈,一方面是缺钱,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被骗———曾有传销组织在网上查到中国反传销协会的联系方式,假冒求助者求助,等协会的工作人员自掏腰包赶到外地后却联系不到求助者,路费也浪费了。

  尽管如此,李旭告诉记者,机构的运转依然比较吃力,上个月的开支还亮了红灯。“目前是在苦苦维持,我们心里没有底。”

  更大的尴尬在于身份不合法

  由于缺少主管单位,中国反传销协会至今没有正式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租下目前的这套两居室的时候,房东并不知道有这么个协会,协会的工作人员也不敢告诉房东,更不敢让邻居们知道。

  “我们怕影响到邻居,怕他们知道了不好,出门都是小心翼翼的。”李旭说,有时候觉得简直跟传销一样偷偷摸摸。

  身份的不合法,带来的是众多的怀疑和风险。

  今年6月,一个在北京某大学读书的女研究生求助中国反传销协会,她的母亲在南方陷入传销组织。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人员从南方将这位母亲解救回北京,在协会呆了三天。

  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人员麻袋告诉记者,这位母亲来到协会的第一天,其实就已经被说服,知道自己做的是非法传销。但面子上过不去,老太太说他们非法拘禁,砸门、大吵大闹后,还抢电话拨打了110。麻袋说,好在这个女研究生在现场,及时向警方说明了情况。

  “我们的身份很尴尬。因为没有注册,有时候真心实意去帮助人家,求助者还不信任。有时候都到了楼下,求助者却不敢上来。一些求助者还让北京的亲友先来验证一下我们是不是骗子才过来。”李旭说。

  一个在广州打工的女孩,就是通过这样反复验证中国反传销协会后,才通过协会解救了自己的弟弟。

  这个女孩的父母在广州收垃圾,20岁的弟弟从家里骗了6000元跑到徐州做传销,钱花完又回来要钱。家人劝说无效,弟弟反倒把父亲打进了医院。

  女孩从网上查到一个心理医院,花了3000多元把弟弟送去治疗。结果,从医院出来第二天,弟弟就又去做传销了。母亲气得一口气喝了一瓶白酒,也被送进医院。

  “当时这个家都快散了。”李旭说,女孩发现中国反传销协会后,想求助但很怀疑,让其在北京打工的表妹来探探虚实,结果这个表妹找到协会后发现是在一个居民楼里,认为是骗子。

  后来,这个女孩与在武汉解救的李旭取得联系,才终于放下心。在协会工作人员劝说女孩的弟弟脱离传销组织后,协会还获得了这个女孩200元的捐款。

  “在北京,没有什么人找过我们麻烦。公安局、工商局都知道这个协会,协会也去过工商总局的打击传销办公室。”李旭说,但身份不合法、求助者怀疑,一直是中国反传销协会遇到的最大尴尬。

  李旭告诉记者,也有人建议,把协会变成一个商业机构,注册公司来做,但他坚持要做成公益。李旭最理想的状态是:打击传销办公室设在工商总局,最好由工商总局成为中国反传销协会的监管单位。但这个目标并不容易实现。

  “我们也在努力做得更加规范。”李旭说,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做反传销,但现在做到这个份儿上,也有些骑虎难下,有太多人需要帮助。

  “每一个反传销人员都希望得到社会认可,得到一些帮助和支持,但我们不奢望。”李旭说,现在协会的运转很艰难,还在摸索,“有时候很迷茫,不知道能走多远。”

  给打击传销支招儿

  在中国反传销协会的日常工作中,宣传、劝说、解救是主要的内容。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工作人员随时面临被打的危险。李旭本人也有被打的经历。

  有一次,在江苏解救传销受害者。受害者已经被劝说成功,提出要回去取行李,结果在回去取行李时被传销组织策反。传销组织带着一群人堵住了前去解救的协会工作人员天行,捅了三刀。其中一刀,差点就捅到了心脏。

  “当时连医药费都没有,都是靠志愿者、网友的捐赠。”李旭说,这件事给了协会一个提醒,当传销受害者被劝说成功后,会有一个摇摆期,这个时候如果接触到传销组织,很容易被重新洗脑。之后再做解救工作,遇到回去取行李的一定要陪着去,或者干脆就不要行李。

  今年,协会为每位工作人员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前些年,传销还只是在某些地方比较集中,可现在,几乎在全国各地都有,很猖獗。”李旭说。

  他分析,传销现在分南北两派:北派以打工者、大学生等年轻人为主,涉及金额较少;南派以事业有成的人为主,高智商、高学历、高投入,主做金融类传销。南北两派的骗人方法都差不多,但南派是北派的升级,更高明,更具有诱惑性、欺骗性。

  面对越来越高明的传销,李旭的反传销队伍也面临需要不断提高水平的问题。在中国反传销协会目前的专职工作人员中,大部分是曾经的传销人员,有的级别很高。当劝说、解救了传销受害者之后,工作人员会坐在一起总结经验。

  尽管在解救时会面临很大危险,李旭还是坚持尽量不惊动执法机关。他觉得,如果执法机关出现,会让传销受害者恐惧,或产生逆反心理。

  李旭告诉记者,解救是协会一项重要的工作,但就这么多工作人员,一年忙到头也解救不了多少人,今后协会的重点将会放在反传销的宣传上。今年就准备搞一个反传销的全国巡回展览,让更多的人了解。

  今年7月中旬开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展开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

  这样的消息让李旭特别高兴,他特意写了一篇《为打击传销白日执法行动支招》的文章,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

  由于今年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打击传销有了更有力的武器。以前的法律,对传销者的惩罚,最多是“驱散”。

  “打击传销,目前是由工商主管、公安配合。两个部门存在一些扯皮。”李旭说,很多城市都是这样,打电话给110,让找工商局;打12315,说没有强制手段,又推给公安。两个部门都不管,传销就放任自流、失控了。

  李旭告诉记者,现在传销方式很多,基本上没有产品,很多都是空买空卖,工商局查不到任何东西。工商来了,传销组织根本不害怕,因为工商部门没有强制手段。但公安局也无奈,因为法律规定了由工商局主管,只有在工商先查,涉嫌非法拘禁、诈骗等情况下,公安机关才可以介入。

  “我主张传销归公安局管,因为工商部门没有强制手段。目前国家法律已经跟上了,但缺少具体的司法解释。”李旭说,此外,打击传销需要地方政府的重视,只有地方政府重视,才会调动很多资源来打击传销,现在打击传销很难形成合力。

  李旭认为,民间的反传销力量,是对国家相关部门反传销的补充。

  “我们是一个桥梁,知道传销的弱点、软肋是什么,可以配合公安局、工商局打击传销。”李旭说,协会今年就配合辽宁鞍山的公安局打击了两个组织,江苏高邮的上百人团队也在协会的配合下被打击,几个头目都被抓。

  李旭向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大海退潮的时候,有很多鱼被留在了岸边,有个小孩子帮着把鱼一条一条送回海里,路过的人嘲笑小孩子,小孩子说你们可以不在乎,但每条鱼都在乎。

  反传销的工作就像送鱼回大海,李旭说。

  国内反传销面临立法困局

  李旭的民间反传销行为,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存在相当的风险。

  “由于这个反传销协会还没有正式注册,其主体是不合法的。就跟人没有户口一样。”北京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万臣说,在这种情况下,李旭及其反传销协会做的事情就缺少法律依据。

  违法与不违法的界限,是中国反传销协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比如,劝说一个受到传销蛊惑的人,如果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人员将其带到协会所在地进行劝说。“求助者求助的时候,都很心切,但一旦人被解救出来之后,求助者的心态很有可能出现变化。如果这个时候求助者认为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人员是非法拘禁,反传销工作人员恐怕会百口莫辩。”张万臣说。

  张万臣觉得,民间的反传销行为本身很有意义,但其行为的合法内涵不好界定,基本上凭借反传销工作人员自己的感觉。由于这个协会没有合法的身份,其自身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协会也很难规范。

  经济上的尴尬,是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另一个软肋。由于缺少资金,这个协会的运转基本靠捐助以及求助者提供的差旅费。

  “收了别人的钱为其做事,这还是否是公益行为?”张万臣说,严格说,做公益就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但如果不收取差旅费,这个协会就没有办法做到异地劝说、解救传销的受害者。收取了费用,谁来界定这样的行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谁来监督协会的财务行为?

  张万臣觉得,就目前的经济状况来看,中国反传销协会做一些劝说、解救工作还可以,如果长期做下去,难免有人有异议。而且,人的本性总是向往更好的条件,创业时,协会的工作人员可以接受住小旅馆,条件慢慢好了之后,是否也会有住三星级、四星级酒店的想法,那个时候,收取的费用是不是也水涨船高?会不会越来越偏离其公益的自我认定?

  在张万臣看来,民间的反传销行为是好心,但很难做下去。我国公益事业不发达,国家对公益事业的管理还没有拿上日程。民政部门只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注册,具体的管理则由相关部门进行,社会团体都需要一个主管部门,而类似中国反传销协会这样的民间机构,很难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尽管这样的机构应该得到国家的扶持,但从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很难做到。

  让李旭苦恼还不仅仅是身份的尴尬和经济上的捉襟见肘,国家对传销的打击上似乎还有分工上的不合理。

  在我国目前打击传销的制度安排上,由工商部门主管,公安部门配合。但李旭告诉记者,很多求助者都遇到过工商与公安相互扯皮的问题。打110向公安局求助,公安局让求助者联系工商局,联系了工商局,工商局却说没有强制权,得通过公安局解决。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相关立法上有缺陷。”张万臣说,立法对于传销的认定太单一,首先认定其是否违反行政法规,违法行政法规到一定规模才是犯罪。公安部门在没有弄清楚传销案件达到什么样规模的情况下,不敢介入;而工商部门没有强制权,对待传销案件也无从下手。所以,很难有力打击传销。

  在张万臣看来,目前对传销的立法等于放纵犯罪。传销不仅仅违反行政法规,还涉嫌非法拘禁、诈骗,如果立法上能够做一些调整,把这些罪名都追加到传销案件中,公安部门就可以从一开始就介入传销案件,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明显不一样。

  尽管打击传销是值得称道的事情,但在张万臣看来,民间的个人力量并不适合参与。由于传销涉及的是犯罪,只能由公安部门来做。(李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