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九月十四日电 (索有为 范贞 袁舒伊)大多是“八零后”,而且多为湛江遂溪老乡,黎旭等十八名被告人十四日被检方起诉犯有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出庭受审,该案将连续审理四天。

  该组织自二00八年三至十月,在广州市滘口汽车站一带称霸一方。在当天下午的庭审现场,有多名被告人的父母、亲属为他们的犯罪行为痛心疾首,情绪失控,当庭嚎啕大哭,被法警扶出法庭交医护人员护理。

  检方指控被告人黎旭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纠合了陈海、张立波、“老虎”(三人均另案处理)、黄仁等人,成立黑社会性质的非法拉客组织,并自称其组织为“公司”。该组织内部形成了不成文的“组织纪律”,“组织成员”一般通过熟人或老乡介绍加入,其组织有明确分工。为笼络人心,被告人黎旭还在节日时宴请其组织成员,为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组织成员支付相关费用。

  该组织采取威胁、暴力等手段,对广州市滘口汽车站一带的广州至徐闻(海安)线路的长途大客车强行收取拉客费,并先后多次砸毁大客车和殴打司乘人员,驱赶大客车,不准其停留候客,逐渐垄断广州市滘口汽车站一带广州至徐闻(海安)的客源。该组织还意图收取滘口汽车站附近候客出租车的保护费。

  检方还指控,二00八年九月,被告人黎旭购得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并藏匿于其暂住地。同年十月,该枪支被警方缴获。经鉴定,该枪支属于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制式枪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