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固始县2008年公选的12名乡长大多是当地官员子弟,让人感觉有“继承”之嫌。固始县委组织部长周辉回应媒体采访时反问:公选符合程序,难道官员之后就无权当选吗(8月25日《广州日报》)?

  实事求是地讲,“官二代”们当官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官员之后也理所当然地拥有当官的权利。但我这样说,并不表明组织部周部长的反问无懈可击。判断官员之后当官是否合理,关键要看其官位是怎么“选”出来的。很多国家都出现过“父子总统”、“官员世家”什么的,但由于他们经受了选民的检验,所以也就没多少争议。固始县公选出的乡镇干部,之所以有争议,原因有二:一是为何那么多乡长有官员背景?二是公选是否真的完全合乎程序?

  我们的民主选举是人大代表选举制,根据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乡镇一级政府的正副乡长、正副镇长,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固始县采取的就是这种制度,但从周部长的介绍来看,这样的公选,“公”的含量不足,而“官”的成分有余。譬如,此次选举分成三个步骤:第一,在符合年龄与资历的条件下自荐,最后符合条件的有270多人;第二,经县里处级、正科级以上干部及老干部担任代表,投票选出60多人;第三,由县委常委等官员50多人投票选出12名乡长。不难看出,真正主导选举结果的,都是官员,而且是少数官员,甚至有些投票的官员可能就是候选人的亲属。这与公选制度的公开原则,有极大的差距。

  人大代表中官民比失调问题,近来已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毫无疑问,官员过多地“代表人民”,很容易导致官意主导民意,普通民众话语权被侵占,因此,这种现象非改不可。官民话语博弈的平衡问题,正是民众对官员缺乏足够的信任的根源。 (椿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