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十一”之前,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一定要亲自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重点抓好对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要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部门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业主,业主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
  二、突出重点,加大“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一是交警、运管部门重点检查超载、驾驶员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运车辆“五不出站”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二是海事、渔政部门要结合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文件的贯彻落实,突出对重点码头渡口的检查,重点检查“四级”船舶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非渡船舶载客行为,严禁超载和冒险航行;三是交通、公安部门重点清理道路路障,突出对危险段隐患的整治,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抓好公众聚集场所和物资集散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五是旅游部门要重点抓好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设施检查,包括危险路段的警示标识标牌的设置;六是铁路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险段的监控和机车安全的检查,严格检查“三品”;七是安监部门要抓好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
  三、加强节日值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和报告制度,做到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切实搞好防范工作。 (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