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儿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6月29日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8月4日《检察日报》) 

  “温和腐败”虽是赵仕永创造出来的新名词,但是它所呈现的却是司空见惯的腐败现象。不论给腐败贴上怎样的标签,最终也摆脱不了它危害社会、损伤民众利益的事实。从赵仕永的所作所为来看,我们确实能够看出,他符合“温和”的标准。但其实,大部分贪官的作为和赵仕永并无二致。
  赵氏提出“温和腐败”,显然不是为他一个人辩护,而是在证明自己的作为符合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价值立场。这种自以为是的辩解透露出了他对目前存在的潜规则现象的认同,并企图证明当前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
  在一些民众眼里,赵仕永在为官期间的作为,大抵算得上是一个“好官”。他在自己腐败的过程中,达到了一种“双赢”的局面。报道中讲到,他在下属和民众眼中,虽然是“法盲”,但他很有威信。能够看出,此类贪官在人伦和道德上,具有无比良好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充满了“重人治,轻法治”的意味。
  一个民族的心理和精神面貌,在为官之道上,能体现得一览无余。赵仕永案的发生虽然有深刻的社会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他私欲膨胀所致。然而,在私欲膨胀过程中,糟粕味十足的“官场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的决策。“温和腐败”不单单是官员自上而下创造的,更与当下官场的不正之风密切相连。这向我们呈现了一个不争事实:现代文化,包括法治精神,在面对官场潜规则由内而外的侵蚀时,是如此脆弱。如何制止这种大规模的侵蚀,是当政者面临的一大问题。(汪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