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萱)30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信访工作汇报会。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狠抓责任落实,耐心细致解决好老百姓合理合法诉求,努力构建稳定和谐新广元。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强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华及市领导王菲、黄正富、张康明、孙贤龙、邹瑾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全市信访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接访,组织有关部门即时下访解决问题,及时通报信访情况,大力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实行“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全市信访工作有力、有效展开,信访形势总体较好。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正处于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要牢记为民宗旨,满腔热情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主动化解矛盾;对个别为了个人利益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的非法信访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办问责力度,对在信访工作中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大力开展感恩教育,珍惜现有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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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信访条例(草案)》
第九条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事项处理的程序;(二)向受理和办理机关查询与其有关的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并要求答复;(三)对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请;(四)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与其有关的信访事项的咨询。
第十条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当服从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的意见或者决定,应当遵守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十七条   信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信访工作机构给予说服教育;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或者重要会场的;(二)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三)威胁、辱骂、诽谤、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限制其人身自由,妨碍其正常生活的;(四)拦截车辆、堵塞交通、损坏接待场所公私财物的;(五)扬言放火、爆炸、投毒、凶杀,制造恐怖气氛的;(六)伪造材料、造谣惑众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七)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和管制器械的;(八)以营利为目的鼓动他人信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