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同时了解到,周杰向朝阳交通支队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要求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朝阳交通支队已同意暂缓拘留。
警方表示,在事故中,由于周杰存在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三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罚款处罚,对违法行为记6分;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给予200元罚款处罚,对违法行为记3分;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违法行为记12分。由于周杰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达到12分,依法扣留周杰驾驶证。
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周杰当即表示,拟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向朝阳交通支队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朝阳交通支队依法作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7月27日,事故另一当事人高某某也接受了处罚。由于他驾驶车辆“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依法被处100元罚款,记3分。(记者闫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