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离任检查,并将结果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离任检查办法将于近期出台。这是记者今天从四川省委组织部了解到的。

  在日前召开的四川省干部监督工作会上,省委组织部要求,要把查处“一把手”违规用人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违反干部工作纪律问题、群众反映集中的违规用人问题作为查处违规用人的三个突出重点,“拿出决心,抓几个典型”。

  根据要求,今后,凡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要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考察任用失察失误和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四川省将每年定期在干部群众中开展市(州)、县(市、区)党委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评议结果和民意调查结果共同构成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推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派员列席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制度。同时,还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按规定应报告而没有报告的,一经发现,及时叫停干部选任程序,已经作出任用决定的一律宣布无效,同时要对有关负责决策、执行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为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四川省委组织部近期还将出台包括离任检查、全程监督、失察问责、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等在内的六项制度,形成完整的监督链条,强化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和追究,深入整治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记者魏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