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舞台上,与“人权”和“民主”一样,“宗教”和“民族”似乎总代表着“政治正确”。任何事件只要一打上后者的旗号,似乎就能天然地获得“同情”和“理解”。

  乌鲁木齐“7·5”事件后,暴力的煽动制造者就赶紧把“宗教”和“民族”的标签贴在自己身上,处心积虑将这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描述成“宗教民族冲突”。

  事件刚一发生,热比娅就在《华尔街日报》发表所谓“维吾尔人的真实故事”,谎称“有几百名维吾尔族人在行使他们的抗议权利时死亡”。在分裂分子的蛊惑下,少数国家和组织也指责中国政府歧视或镇压穆斯林。

  然而谎言腿短、真相难掩:如果真是宗教冲突,为什么新疆所有的清真寺和宗教教职人员没有任何人参与这起事件?如果真是民族冲突,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维汉同胞拼死互救,为什么那么多维吾尔族同胞谴责暴力分子,并称其“绝不代表维族人”?

  正因如此,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安德烈·奥斯特洛夫斯基表示,这场冲突在意料之中,“这不是维吾尔族分裂势力的第一次行动”;也正因如此,阿拉伯信息交流中心主任穆斯塔法·萨法日尼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乌鲁木齐“7·5”事件绝不是一个民族对抗另一个民族的事件,也不是对抗某一宗教的事件,“这不过是一个精心编织的阴谋”。

  一位网友的质问更是点出了问题的本质:如果暴力的煽动者、“世维会”主席热比娅没有分裂中国的企图,她为什么要用“东突厥斯坦”而不用中文“新疆”来称呼这个地区呢?

  东突分子分裂国家的活动并非始于今日,早在1933年他们就扯起了东突厥伊斯兰共和国的旗帜。此后这种分裂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并且不惜制造一系列的暴力甚至恐怖事件。此次乌鲁木齐“7·5”事件,更是这种分裂活动的继续,分裂分子将之描述成“宗教民族冲突”,无非是掩人耳目、博取同情,无非是迎合西方某些“狼外婆”的需求而已。

  只是这样的幌子,一次次被他们的暴行所揭露:他们制造的每一次暴力事件,无不给生活在这片土地的人们带来巨大灾难,无不给各族人民的感情造成极大伤害。

  就乌鲁木齐“7·5”事件接受媒体采访时,阿不都热克甫大毛拉说:“一小撮暴力分子的所作所为,与《古兰经》的教义是相违背的。我们伊斯兰教提倡和平、安宁、和谐,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学习。”主张和平的宗教却被一些人歪曲、利用,或是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政,或是打着宗教旗号制造暴力恐怖,挑起隔阂、猜疑和仇视,引发紧张、冲突和对抗。这正如2000年《世界宗教与精神领袖千年和平大会宣言》所言,“我们的世界被暴力、灾难、战争和各种毁灭行为所破坏,而这些行为常常被说成‘以宗教的名义’。”

  表面是宗教民族外衣,实质是以暴力谋分裂,这是“三股势力”一贯的伎俩。而当他们的谎言不断被戳穿时,人们不禁要问:“宗教”、“民族”的外衣,他们还能披多久?(何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