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7月9日专电(茆琛、韩希)记者9日从重庆市旅游局获悉,为规范一日游项目,树立重庆旅游良好形象,重庆市旅游局出台《关于规范一日游服务质量的通知》,不仅明确购物点的数量,还从旅游合同、游览活动、成本价核实及服务等方面设定标准,对旅行社进行规范管理。

    为了解决“一日游”变“一日购”的问题,重庆市渝中区旅游局将于本月内推出市内首个《一日游格式合同》,用以明确规定游览线路、景点名称和停留时间等,其内容还将包括购物次数、购物时间,《通知》称一日游每天游览的景点不少于3个,购物点不能超过2个,且每次购物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

    承接游客的旅行社必须直接与游客签订合同,开具旅行社收费票据,否则将视为无证照非法经营。这一作法还将杜绝宾馆饭店对于游客的“二次转售”,更好的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

    重庆市旅游局宣传处介绍,市旅游局正委托渝中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核实“一日游”成本价,如用餐、用车、旅游费用及违约赔付等价格,并将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