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改革依法依规,广元市加强林改执法监督,要求市、县(区)两级组织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督查指导队伍,把林改事前指导和事后检查、日常指导和专项检查、阶段检查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自始至终建立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实行全程跟踪与质量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图应付、走过场。
  一是各级督查、督办、林业部门联合采取抽查、复查和全面检查等方法,重点对林改政策的落实、林改“两个2/3”、“三公开”、“四公示”、“五签字”、“六道关”、“七不准”、林权纠纷调解、确权发证和森林资源流转等操作进行监督。
  二是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中央财政和省政府下拨的林改补助金和集体林流转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保证专款专用;  三是突出抓好各类案件的查处,对在林改中弄虚作假,侵害林农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违规参股入股,强迫农民转让林地,与民争利的案件,借改革之机乱砍滥伐林木,以及涉及林改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和玩忽职守等违纪违法案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全面曝光,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市林业局  编辑:党政公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