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政府激励科技工作的新要求,五届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修订《广元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新修订的《广元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和要求,突出了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主旨,强调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并将形成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效益纳入奖励的重要内容。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科学技术奖励经费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列支30—50万元;广元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广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奖励等级的控制比例:一等奖为10%,二等奖为30%,三等奖为60%;并提高了杰出贡献奖、科技进步奖的奖励标准,杰出贡献奖每人奖金10万元;特等奖奖金10万元,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
  《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必将推进广元科技事业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