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桂兰   实习生   李晓曦)   记者23日从市政府城区公共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第11次工作会议上获悉,由市安监、公安、建设、质监、工商、交警、运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通过10天连续奋战,如期完成了对城区所有公交车辆的初步排查检测。下一阶段,将重点对排查检测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43辆公交车进行停运整治。

    截至6月21日上午,整治领导小组完成了城区174辆公交车的初步排查检测工作。其中,初步合格65辆(广运集团10辆2路公交车全部合格,市公交公司自营线路合格42辆,承包路队合格13辆,承包路队1路、2路、4路、7路共计38辆无一辆合格);停运整治的43辆(市公交公司自营线路9辆,承包线路34辆),维修后仍无一辆通过运管处车辆综合性能评定上线检测;需小修整治的公交车65辆(市公交公司自营线路32辆,承包路队33辆);经初检合格及小修后复查合格,通过车管所上线检测合格的公交车68辆(包括广运集团公司10辆)。

    会议重点对排查检测出的43辆停运整治公交车的监管作了研究部署,决定采取五项措施进行整治:由各成员单位抽调懂政策的骨干力量,组织有停运整治任务的线路负责人和承包人召开政策法律宣讲会;对查出的43辆隐患车立即停运,由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公交公司负责安排场地集中停放,统一监管,未经整治领导小组同意,集中停放车辆不允许放行;对整治领导小组移交到修理厂维修的停运整治公交车,由市运管处负责督促修理厂加强管理,未按要求检修的不允许出厂;对不按要求集中停放、进厂维修,带病上路运营的公交车,由安监、公安、建设、交警、运管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业主、驾驶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交警、运管部门加快上线检测进度,对检测合格车辆统一制作发放允许上路的合格标志。

    又讯:22日下午3时,城区公交车线路负责人和承包人会议在市总工会六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传达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第九次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有关政策法规,讲解了技术标准,最后由市公交公司与各线路承包人逐一签订了3天至30天不等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按期不能整治的车辆,将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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