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结合当前一段时期的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隐患排查,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安全渡汛。
   
一是加强防范,落实各级监管责任。根据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对尾矿库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各尾矿库企业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强化预案演练,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落实24小时专人现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区县、乡镇、企业对尾矿库的三级监管责任。同时,将监管责任分解到市县两级的安监、国土、环保、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力度,严防出现“空挡”,确保尾矿库汛期安全。
   
二是严格检查,确保汛期安全生产。要求相关区县安监部门在汛期来临之前,再次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尾矿库进行清理,完善尾矿库基本情况数据库,进一步查清本地区正常库、病库、险库、危库以及已经停止或闭库等各类尾矿库基本情况,重点检查尾矿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下游受威胁的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等情况,督促2家可能危险居民安全的尾矿库企业及时落实资金和配套措施,对16户人居户进行强制搬迁。此外,市安监局按照国家对尾矿库的相关管理办法,专门从省上聘请了2名资质专家,对全市所有尾矿库进行了检查验收,确保安全合格运营。
   
三是明确要求,认真落实情况上报。市安监局相应建立了工作联动机制、“三项行动”月报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各县区安监局、相关企业从6月起,每月25日前务必将本月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