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金某强奸女事主后,不堪被勒索选择自己报警,警方将其抓获。前天,大兴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金某批捕,事主另案处理。

  2008年初,犯罪嫌疑人金某在大兴区南场附近经营一家超市,女事主温某租住在金某所开超市的附近。平时,温某经常到金某的小超市购买商品,和金某慢慢熟悉。

  当年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温某租用了金某的面包车,让他帮忙运东西。在路途中,金某突然停车想让副驾驶座位上的温某做他的情人,被温某拒绝。金某强行将温某按在车座上强奸。随后,金某将温某送回住处。温某害怕受到金某的威胁,同时又怕事情传开了丢人,所以迟迟没有报案。事发后近一年的时间里,两个人相安无事,正常相处。

  今年4月份,温某交往了男朋友孟某,并将一年前自己被金某强奸的事情告诉了孟某,要求他去讨个说法,同时将金某的住址以及联系方式告诉了男朋友。

  随后,孟某找来6个人帮忙,将金某劫持到一家工地,对其进行殴打,并以自己的女朋友被强奸一事为由要求金某给予经济赔偿。金某不堪殴打,被迫答应了赔偿5万元,并当场联系自己的一个亲戚借钱。

  在前往亲戚家的途中,金某乘机向警方报案。孟某拿到钱后逃跑。随后,民警将金某带回派出所。金某交待了强奸温某后被温某的男朋友勒索的事。

  孟某目前在逃,警方仍在对其进行抓捕。(记者穆奕通讯员王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