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本网5月6日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必须加大问责》为题通报了市城区和朝天、利州、元坝三区效能暗访发现的垃圾乱扔、车辆乱停、摊位乱摆等36个问题后,市纪委、市监察局庚即向相关单位发出《效能监察整改书》,限期整改,督促处理。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整改,逗硬问责,暗访后被曝光的13个责任单位及18名责任人被效能问责。

    市规划和建设局责令4个片区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市交警支队对管辖大队给予警示谈话、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市交通局对莲花路占道洗车企业给予罚款1000元处理,责令企业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广元经济开发区对上西唐家河沟沿线进行河沟清淤清污作业,责令河沟治理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宝轮镇、大石镇对7个街道办事处“一把手”予以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元坝区给予区交通局等9个责任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全区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朝天区对区规划和建设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区工商局、区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区城管大队队长党内警告处分及行政免职处理。

    据悉,市纪委、市监察局将继续加大效能监察力度,采取不定期暗访、重点回访、跟踪问效等措施,确保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