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县长郭集中发布新闻词


    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广元日报记者提问

    4月27日,国家质监总局正式批准对米仓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旺苍县现辖行政区域,幅员2976平方公里。

    据悉,2008年4月,旺苍县组建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6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米仓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开始筹备申报工作。6月15日,旺苍县质监局向省质监局提交了《关于成立米仓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的请示》,6月23日得到省质监局批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10月10日,国家质监总局依法受理了米仓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10月22日发出受理公告,经过两个月的公告无任何异议。2009年3月9 日,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的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