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锻炼成了挂职赋闲,表明管理出现了一定的制度真空。当某些地方把挂职视为一种权力跳板或福利待遇时,挂职干部赋闲领饷就不奇怪了。

  陕西省神木县近日取消了67名干部2009年度挂职资格。据神木县挂职办调查,这些干部自挂职后,有的兼职取酬为个人牟私利,有的赋闲在家照样拿薪酬,违背了实施干部挂职、推动全民创业的初衷,也引发了一些社会负效应。

  干部挂职作为公务员交流的一种形式,已实行多年。在《公务员法》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都有明确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并称之为“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像前不久爆出的湖南石门县的11名副县长之中,就有4名是挂职干部。

  在某种意义上,干部挂职丰富了干部人事制度,体现了干部任用的多元化。而且现在挂职人员的选派并没有囿于党政机关内,一些名人、社会精英也获得了到政府部门挂职的机会。比如央视名嘴王志赴云南丽江任副市长、张政出任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主席助理,再早的有相声演员牛群挂职安徽蒙城副县长,后成功“转正”。这多少是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突破。

  然而挂职干部赋闲在家的现象表明,对他们的管理出现了一定的制度真空,很多挂职干部只是挂名而不尽职,结果挂职锻炼成了挂职赋闲。一个神木县,在短短的两三年时间内,挂职干部就高达2389人次,是否需要这么多人挂职,本身就值得探讨。而当某些地方把挂职视为一种权力跳板或者福利待遇时,挂职干部赋闲在家却照样领饷就不奇怪了。

  神木县经过摸底调查,最终取消了67名挂职干部的挂职资格,不知道那些赋闲在家者有没有退回薪酬。但对于干部挂职制度,我们有必要认真审视,以完善的制度对其规范,防止挂职干部只“挂”不“管”。

  首先,要弄清楚挂职不是“镀金”,而是锻炼。但当前,不但挂职者个人,即便选派挂职人员的单位,大多将挂职等同于提拔升迁的跳板。因而,有必要明确挂职在提拔条件中到底应该占据多大的权重;其次,对挂职干部的管理主体要明确。挂职干部名义上仍然属于派出单位,但派出单位在管理上往往鞭长莫及,而接收单位又出于多种原因不愿意管,这就出现了管理的真空。管理的真空又带来考核的流于形式,既没有严格的问责机制,又没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如此,赋闲拿薪酬、兼职牟私利就在所难免。至于挂职干部的实际挂职成效,则无人重视。

  挂职干部赋闲领饷既浪费行政资源,又破坏党纪政纪。眼下,地方政府正在开始“减副”,这其中有多少挂职干部在精简之列,还不得而知。但既然一个神木县就有67名挂职干部只挂名而不尽职,推而广之,其他地方恐怕也不少。如何清理,需要《公务员法》和相关干部人事制度尽快作出反应。(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