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地方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了2008年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成果,并提出2009年“加快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国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开始提速。

  新形势下改革刻不容缓

  在过去的一年里,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任务已告阶段性完成。目前,全国范围的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已进入最后审批和实施阶段。截至2009年2月23日,已有27个省区市上报了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其中上海、陕西等21个省区市的方案已获中央批准,正在组织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机构改革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探索地改革了五次。五次改革,适应了中国经济体制变革的需要。“但成效还不是很显著,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他指出,地方部门设置不合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民众办事难;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办事效率低;行政运行成本高,政府自身费用过多;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等,这些是地方政府被民众诟病最多之处,也是衡量机构改革成效的关键所在。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行政体制改革的滞后,已经严重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分散管理的行政机关不仅增加了改革的成本,而且扭曲了改革的方向。以能源为例,在拆分能源企业之后,能源生产的上下游环节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能源的节约利用政策迟迟无法落到实处。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马凯表示: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凸显亮点

  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思路清晰,四大亮点凸显。

   亮点一:鼓励地方因地制宜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依据中央精神,这次改革既坚持原则性,又强调灵活性,为地方因地制宜改革预留了广阔的探索空间。

  近日,北京市正式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这次改革有一个特点,以民生和民意做导向,没有完全对接中央的大部制改革,而是根据自身特点裁撤并设立了有关机构。

   亮点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并要求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突出强调地方政府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增强地方提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能力。

  湖南省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致力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08年以来,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69项,精简幅度达23%;同时取消和停止征收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收费10多亿元,惠及企业和群众。

  亮点三:“责任”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以襄汾溃坝事故和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为标志,“行政问责风暴”在2008年显现出鲜明的特色,问责范围之广、问责级别之高为近年来所罕见。与此同时,人们已不满足于单一的“风暴”,进而关注行政问责的制度建设。建设责任政府成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给你配权、配人、配钱,权力与实现目标之间,就必须建立明确的因果关系。”中编办副主任吴知论表示,政府的权力范围和手段,要求政府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只有突出了责任,才能厘清权力的范围。改革将积极探索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推进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行政问责。

  亮点四:以大部制改革为方向

  推进大部制改革是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据专家介绍,此次地方政府探索“大部制”改革,将在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人力资源、文化领域、食品药品等七个方面加强统筹协调,这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并不完全一致。

  重庆加大整合力度,将原有的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农综办4个部门资源整合,成立新的市农委,减少了16个处室,50多名人员,在2008年全市执政为民考核中,综合排名第六,充分显示了大部门的优势。

  各地还对议事协调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自定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规范。据统计,改革后全国各省区市共减少副厅级以上机构80多个。

  今年启动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

  中编办主任王东明表示,2009年上半年将重点抓好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把制定和完善省级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作为实施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通过“三定”工作,把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突出强化部门责任,着力理顺职责关系。

  从时间进程看,到2009年年中,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应当基本完成,并同时启动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提出改革的要求以及预案。

  按照中央部署,今后5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单兵突进,也不能期待毕其功于一役。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也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解决。(严冰 黄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