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颇受争议的“宾馆12时退房”,昨天(18日),北京市消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召开研讨会,多数专家认为这一行规既不合理也违法,呼吁政府从法律层面对不良商业行规加大监管。

    消协 行规疑经营者合谋

     对“12时退房”,人民大学曾做了一个调查,反对票占93%,支持的不足1%。

    市消协秘书长张明认为,一些行规或潜规则不仅不合理,更是违法,行规不应该也不能替代法律。

    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指出,消费者面对的是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很多惯例存在着行业经营者之间合谋的可能。“国际惯例不能片面引入和利用,不能与中国法律相抵触”。

  专家 行规不符法律规定

    “商业行规挑战的是法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杨立新对“12时结账”指出了4大问题与现实法律不一致:收费方法不科学不合理;侵害消费者决定权和公平交易权;格式条款强迫消费者接受;拿国际惯例为借口。

    不过,也有专家持不同观点。市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河山认为,12时退房不合理,但由于是格式合同它并不违法,因为法律并没禁止性的规定。不过这的确是一个落后的规定,怎样执行应由宾馆选择,不应由行业协会对其统一。

    ■ 回访

  密云延时结账71家减为60家

    记者从昨天(18日)的研讨会上获悉,去年参与承诺延时退房的密云71家宾馆饭店,现已减为60家。

    去年6月,密云71家宾馆酒店对外承诺,将结账时间由12时延至14时。但不久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指责报道不实,有6家饭店未做出承诺,并称饭店14时退房不可普遍实行。

    密云消协秘书长赵宗武昨晚称,71家宾馆饭店对外发出承诺后,密云消协随后对60家宾馆进行了回访,当时提出异议的7家未在回访之列,另有4家处于装修阶段。据了解,这7家宾馆的身份是密云县旅游饭店业协会会员,处境比较尴尬。(记者 廖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