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中央财政补助我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铁路医院)正式启动。我市贫困白内障患者经申请,只要通过检查符合手术指征均可望得到每例800元的补助。该项目将在今年8月底前结束,符合条件的患者请及时到所在县区卫生局申请办理。

    3月10日上午,下西办事处建设村三组曾广英婆婆来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铁路医院)眼科就诊。曾婆婆今年80岁了,双眼患白内障已有5年时间,给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经眼科专家检查,她符合手术条件,接下来,她将接受中央财政补助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当日,下西办事处10余位白内障患者在医院进行了筛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改善贫困白内障患者健康状况,构建和谐社会,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救治。这是中央财政补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首次在我市开展。本年度我市将救治380例,每例财政补助800元。

    该项目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筛查,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市三医院是市残联“广元市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广元市低视力康复定点医院”。该院负责人介绍,该院自2000年以来一直承担全市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至今已有5000余例贫困白内障患者通过手术重见光明。我市农村处于当地贫困线以下的村民,五保户、特困户及儿童优先;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下岗职工、在岗困难干部职工的家属均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我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自愿申请实施复明手术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签字盖章,由县区卫生局审定后,持“申请审定表”直接到市三医院眼科就诊,经检查符合手术指征者,即可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