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日前向全国政协大会递交提案建议,应尽快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最重要的追究主体。
民盟中央在提案中表示,根据现有体制,倘若出现政府投资的失误案例,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此外,由于目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主要依靠行政管理关系,极易导致行政管理者自身权力越大责任越难追究。
民盟中央建议,完善政府投资制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重大项目稽查制度,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投资监管体系。
此外,民盟中央还建议对于审批、管理、监督等政府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行政处罚为主;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除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也应依法追究刑责。
在四万亿投资中,约有1万亿将投入地震灾区重建。四川等地纪检监察部门将如何管好这笔钱?昨日,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赵振铣(下简称赵)接受本报专访。
对话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赵振铣接受专访,谈灾后重建项目监管
“引入民意是最好的监督模式”
新京报:对四川来说,扩大内需项目和灾后重建是重叠的。全国人民都高度关注,项目的监督会怎样进行?
赵:据我了解,目前四川的项目大部分都确定了,正处在招投标阶段。我们已经派了200多个监督干部到重灾区去现场监督,这就是所谓的关口前移。
新京报:是否发现了问题?
赵:总体比较好。当然上次中央检查组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项目审报时,有官员把已建成的学校又报了一次,想套取资金。还有的项目不经招投标,县委书记直接指定了公司。这些人都已被处分,处理方式都是撤职。
新京报:有震慑作用吗?
赵:刚才说的基本上是小项目,大的项目前普遍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为了保证(审批)程序,进度又会慢下来,上面都在不停地催,所以基层官员压力也很大。四川提了一些思路,比如“程序不减,周期缩短”,或者叫“提速不越轨”,就是希望每个项目都经得起考验。当然实施难度也很大。
中纪委提前介入前所未有
新京报:在你看来中央对四万亿的监管有什么特点?
赵:舆论对四万亿的关注度前所未有,中纪委监察部的重视也是前所未有。能不能保证不出现烂尾工程、豆腐渣工程、政绩工程,不出经济犯罪,我们只能反复强调:一定要按照程序。
另外中央派了24个检查组,项目还没立项就开始介入资金的拨付和监管。项目确定也有严格程序,发改委、环保、国土部门的审批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地方纪检监察也在不断下发文件强调工作的严肃性。
新京报:中纪委以前是否有过提前介入项目建设?
赵:这也是前所未有的。以前都是事后监督,就是一个项目完成后倒推检查,但往往倒查就会发现太复杂了,很多问题难以落实到具体的人和部门。
新京报:为什么这么难?
赵:政府实施一个项目,过程很长,环节很多,涉及部门很杂,所以在责任(认定)上就有困难。而且我国经济发展很快,到建设完成后,(项目)可能又发生了变化,很难追究具体人和部门的责任。
新京报:现在的究责主要是针对经济犯罪,如果项目本身失败,是否可以追究?
赵:这个目前的确是有问题的。目前的责任追究还只限于官员有没有渎职,有没有经济犯罪。对于一些不成功的项目,导致了一些浪费或者环境问题的,应该说没有明确的追究制度。当然,如果社会影响大或者造成了巨大损失,还是可以通过法律党纪政纪来处理。
“第三方监督的想法很好”
新京报:对这次四万亿的项目,民盟提到“让人大介入监督”,是否可行?
赵:这种让第三方来监督的想法很好。但是,是否一定让人大来做这很难说。四川有一些好的做法,比如在农房重建中,我们吸收了灾民的意见,专门由村民委员会来征求意见。从确定项目到建什么类型的房子,都公开征集。村民可以直接监督投资组采购组。我认为,在这种民主和公开的体制下,很难有大的问题。引入民意是最好的监督模式,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什么问题都提前发现了。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李静睿